近日,

房子空置是否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费的问题,


【资料图】

引发广泛讨论。

有网友认为,

空置房屋,

没有产生生活垃圾和废水污水,

交物业费是不合理的。

房子没人住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费吗?

强行不交、少交物业费,

有何后果?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委会委员包华律师的专业解读!

我国民法典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物业服务费一般用于小区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设备养护,即使空置房屋,其小区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设备仍需要维护,物业服务费和专有部分是否使用没有直接关系。也就是说,空置房屋是业主对专有部分使用方式的选择,是业主的权利。业主放弃使用专有部分的同时,仍需依法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即按专有部分面积或按合同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

关于空置房屋的物业服务费减免政策,法律中暂未有明确规定,部分地区出台过相关地方性法规,对空置房屋的物业费缴纳标准进行规定的,可以参照执行。但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并没有约定空置房屋物业服务费可打折缴纳,业主无法要求物业服务公司对物业服务费进行打折。

我国民法典明确指出,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也就是说,如果业主强行不交、少交物业费,业主将面临被诉至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情况,如后续依然拒绝主动履行法院裁判或仲裁委文书,将被法院强制执行,更有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

策划:杨新顺 宋胜男

文字:李一鸣

视频:李唯祎 李松楷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宋胜男 李唯祎 刘旭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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