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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建议质询函》回复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从公告获悉,皇庭国际于近日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建议函》。
针对建议函中提到的明确说明要求深圳市同心小额再贷款有限公司(简称“同心小贷”)、深圳市同心小额再贷款有限公司(简称“同心小贷”)支付分红款规定期限的日期,皇庭国际表示,对于同心小贷、同心基金,欠付公司的股东分红款一事,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通过邮政EMS向同心再贷、同心基金发函,要求其在收到催款函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司支付拖欠股东的分红款,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收到分红款。
此外,公司已于2022年10月8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进行网上立案。截至目前,案件正在由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进行立案审查,案件审查通过之后法院正式受理。
据了解,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皇庭国际应收同心基金分红款9,936.67万元,应收同心小贷分红款3,640万元,合计13,576.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