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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表示,有关2023年票据和2024年票据未偿余额分别为1.99亿美元和5.31亿美元,荣盛发展及发行人拟寻求对票据下条款豁免,以改善公司的流动资金及现金流动管理,现向持有人发出同意征求。

荣盛发展表示,同意征求和拟议豁免的主要目的是在2023年3月16日(对于2023年票据而言,即2023年票据的到期日)和2023年3月17日(对于2024年票据而言,为2024年票据的下一个后续付息日)之前,豁免对票据利息支付的违约,豁免与发行人和母公司担保人未能在每张票据到期时支付利息有关的各契约项下的所有以往违约,撤销和废除与此类未偿付相关的任何提前还款声明及其后果,并豁免各票据项下关于宣布逾期利息支付的特殊记录日期的要求。

根据同意征求的条款,对于在截止日期当天或之前有效交付同意的每个持有人,发行人将按每1000美元的票据本金向其一次性支付2.5美元的现金。发行人将在结算日支付同意费,目前预计结算日为2022年10月28日。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荣盛发展及发行人均未在2022年9月16日和2022年9月17日(利息支付日期)支付2023年票据和2024年票据的相关利息,因此构成上述两笔票据的违约,如果在2022年10月16日和2022年10月17日未支付应计利息,将分别导致违约事件。

公告称,且在2022年10月16日和/或2022年10月17日之前,荣盛发展或将没有足够的可用资金用以支付相关利息。

因此,如果同意征求没有获得通过,且2023年票据或2024年票据项下发生违约事件,则该违约事件可能进而构成其他债务项下的违约事件,可能导致该公司未能履行其未偿债务项下的支付义务,这将对荣盛发展的业务、运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包括可能出现破产或其他形式的重组。从而对持有人的利益产生一定的影响(包括未同意拟议豁免的持有人)。

荣盛发展表示,该公司正致力于优化现金流,以履行财务承诺,其中包括同意征求中的拟议豁免。然而由于市场状况长期恶化,预计将继续面临严重的流动性和现金流限制,而且即使同意征求通过,财务状况也不能保证会得到改善,因此可能不得不考虑其他行动,包括重组。

该公司已经与部分持有大量票据的持有人进行沟通,如果同意征求失败,应开始考虑潜在的重组,即使同意征求通过,考虑到不断恶化的市场状况,也要为2023年3月债券本金到期做准备。荣盛发展愿意与持有人进行沟通,如果流动性在2023年3月前没有改善,在同意征求完成后开始制定重组计划,以作为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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