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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诉讼进展公告。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南宁百货因不满此前与南宁市标特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标特步公司)房屋买卖合同余款纠纷案的一审判决,其于近日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内容包括:1.请求依法撤销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桂01民初2672号判决,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2.一、二审诉讼费及鉴定费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据了解,于2021年1月,南宁百货收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通知书》,内容包括标特步公司诉请法院判令南宁百货向其支付购房余款约7676.21万元。此后于2022年9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南宁百货向标特步公司支付剩余购房款约7676.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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