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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据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披露,青岛市即墨区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披露了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注册文件补充信息。

据披露,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中删除“本期中期票据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如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还本付息,主承销商与承销团成员不承担还本付息义务及任何连带责任。”的描述。同时补充了募集资金用途承诺的相关描述。

此外,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补充了业务板块披露产销区域。2020-2022年及2023年1-3月,发行人实现商品销售收入2081.93万元、8275.99万元、44803.90万元和6352.6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12%、5.46%、24.35%和51.00%。发行人商品销售业务主要由子公司青岛元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市即墨区城投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主要贸易品种包括橡胶、钢筋、锌锭、铝锭等。报告期内,发行人商品主要销往山东、海南、云南、上海、江苏和天津等省(市)。

据了解,上述债券拟发行金额10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票面利率将采取固定利率形式,债券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偿还发行人有息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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