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据靖江市融媒体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今靖江消息”,为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从10月17日起,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观点新媒体获悉,此次优化调整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可贷额度翻倍;二是二手房和翻建、大修住房贷款期限延长;三是设置贷款保底额度;四是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办理条件。
按照新政,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公式由“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x12x贷款期限”调整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x12x贷款期限x2”。目前,靖江市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二手房和翻建、大修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由“最长不超过15年”调整为“最长不超过20年”。对可贷额度较低的职工家庭设置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底额度,金额为20万元。
新政还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办理条件。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办理条件,由缴存账户都有“不少于月缴存额12倍余额”调整为“不少于月缴存额6倍余额”,委托按月提取还贷期间缴存账户须保留金额,由“不少于月缴存额6倍余额”调整为“不少于月缴存额3倍余额”;
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商业性个人贷款后缴存账户须保留金额,由“不少于月缴存额12倍余额”调整为“不少于月缴存额6倍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