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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拉萨首店经济相关补贴开始申领,申报时间由9月6日起至9月12日截止。
据悉,《拉萨市首店经济补充申报公告》提及的扶持范围主要有五大方面,包括鼓励首店落户、鼓励商业综合体及特色街区等商业运营主体引进发展首店经济、鼓励总部型首店落户、对非独立法人性质的知名品牌首店及旗舰店给予奖励、鼓励高端知名品牌举办各类首发首秀活动。
具体来看,国内知名品牌在拉萨市开设首店,择优选取具有引领性、示范性、带动性的品牌首店,给予一次性50万元资金扶持。
对成功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开设首店,且签订1年以上(含1年)入驻协议的商业运营主体,按照引进首店数量多少给予不同档次资金扶持。具体档次为:引进20-29家给予100万元、30-39家给予150万元、40家(含)以上给予200万元;对在拉萨市设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综合型(区域型)总部、功能型总部的首店品牌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资金扶持。
对在拉萨市设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综合型(区域型)总部、功能型总部的首店品牌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资金扶持。
对非独立法人性质的知名品牌首店、旗舰店按照50%标准给予奖励。
对于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在拉萨市举办新品首发、展会等活动,按照活动宣传推广、场租和展场搭建总费用的40%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