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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中国新城镇发展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罗店新镇项目新合作协议的自愿性公告。
中国新城镇董事会宣布,金罗店公司与当地政府于近日签署了《罗店新镇东部片区九年一贯学校及幼儿园项目建设合作协议》。
根据新合作协议,经对项目区域发展情况及居民需求调研,双方同意并确认,金罗店公司不再承担《合作协议》下该项目西部区域一所高中的建设责任,当地政府同意将该高中的建设资金用于建设东部区域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及一所幼儿园,由金罗店公司主导实施并进行管理,建成后移交当地政府。结合东部区域学校的建设周期,双方同意新合作协议项下的合作自签署之日起,至2028年8月20日止,届时如需延期,双方另行协商。
同时,双方就此前当地政府在委托管理合同下应支付给金罗店公司的2,500万元管理费用支付安排达成一致。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新合作协议签署后20日内支付1,500万元人民币;2024年3月31日前支付500万元人民币;2025年3月31日前支付500万元人民币。
目前金罗店公司在罗店新镇西区的市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并移交当地政府(新合作协议约定变更的高中除外),新合作协议的签署主要为双方就原《合作协议》下合作事项的调整,金罗店公司作为东部区域学校及幼儿园建设的主导实施方及管理方,建设资金计划来自《合作协议》约定的西部该高中建设费用,不涉及本集团在罗店新镇项目上进行新增投资。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此前,金罗店公司于上海宝山区罗店镇人民政府已于2019年7月签署《罗店新镇东部区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管理合同》,约定了东部区域建设的相关事宜。中国新城镇的非全资附属公司上海金罗店开发有限公司将于2023年8月20日前完成上海宝山区西部剩余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工作,并配合上海宝山区罗店镇人民政府完成移交。
目前,收到当地政府同意返还的15.22亿元东部拆迁款及安置费用,其中部分将会作为相关建设开发费用。同时,当地政府委托金罗店公司作为东部区域一级开发项目的代建单位,负责开发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双方已于2019年7月签署了《罗店新镇东部区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管理合同》(「委托管理合同」),约定了当地政府委托金罗店公司代建罗店新镇东部区域的相关事宜。目前,金罗店公司已收到《合作协议》约定的全部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