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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兴业银行发布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实施细则的公告。

自2023年9月25日起,该行将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就贷款执行利率进行协商调整。对于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还款正常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无需客户申请,该行将主动按相关调整规则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

对于符合要求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调整后的利率水平不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房屋所在城市的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各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以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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