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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深圳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其中提出,推动企业多层次市场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外上市,支持优质红筹企业回归A股上市,支持上市公司拆分子公司在境内外上市。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不同类型的优质国有企业在境内相应板块上市。吸引外地优质企业到深交所上市,引导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更多投资深圳。

发挥深交所科交中心作用,提供从IP(知识产权)到IPO(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链条综合服务,促进资本市场与技术市场高效联通。加强与全球主要证券市场的合作,推进上市公司出海融资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吸引境外优质上市公司来深交所发行中国存托凭证(CDR)。对拟在境内上市并完成股份制改造及上市辅导的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对在境外上市的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对首次在新三板挂牌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进入创新层的再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鼓励各区对上市或挂牌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给予相应奖励。

鼓励上市公司以并购重组促产业升级。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提供“贷款+外部直投”、并购贷款等综合融资支持,联动参与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支持上市公司充分利用股票增发、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AB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和全球存托凭证(GDR)等资本市场工具融资,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开展并购重组,投资实体经济,促进产业由集聚发展向集群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区对并购重组并落户我市的优质项目给予一定奖励。

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积极稳妥化解重大风险。引导推动上市公司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提高信息披露针对性和有效性,保护投资者利益,完善治理结构,切实提高治理水平。支持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鼓励机构投资者加大对上市公司股权资产配置力度,并在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对上市公司重大风险的监测预警、摸排处置和跟踪通报;各区建立健全上市公司风险处置应对和沟通机制,防范化解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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