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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建业新生活发布公告,内容有关建议采纳新股份奖励计划及终止现有股份奖励计划;及建议授出股份奖励事项。

观点新媒体从中获悉,因上市规则第17章自2023年1月1日起已作出修订,并适用于涉及发行新股份的购股权计划以及股份奖励计划。建业新生活建议终止现有股份奖励计划及采纳新股份奖励计划。该建议允许公司向合资格参与者提供奖励,以对集团作出贡献,并使集团能够招聘及挽留高素质僱员及吸引对集团有价值的人力资源。

根据新股份奖励计划,奖励股份将由公司向受托人配发及发行的新股份支付,或者受托人以现行市价透过场内收购现有股份的方式支付。新股份奖励计划将自采纳日期起计十年期间内有效及生效,于该期间后,将不会再授出任何奖励

新股份奖励计划将构成上市规则第17章项下的股份计划。根据上市规则,涉及授出新股份的股份计划须经上市发行人的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批准。因此,采纳新股份奖励计划须待(i)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新股份奖励计划;及(ii)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就根据新股份奖励计划授出的奖励可能发行的股份上市及买卖后,方可作实。

此外,董事会建议根据新股份奖励计划授出奖励。该等授出须待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采纳新股份奖励计划后,方可作实。该等授出包括向若干董事作出的有条件授出,其本身亦须待独立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后方可作实。

据了解,于2023年5月29日,建业新生活合共授出21,800,000股奖励股份,包括:(1)将授予12名雇员参与者(为本集团高级管理层成员及核心雇员)的10,300,000股奖励股份;及(2)将授予4名董事的11,500,000股奖励股份。

公司为实现奖励而可予配发及发行的新股份相当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7%。根据奖励授出的奖励股份于发行及配发时,彼此之间及与已发行股份享有同等地位。根据新股份奖励计划授出奖励后可供日后授出的股份数目将为106,072,6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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