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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阳城04”相关事项的公告发布。
观点新媒体获悉,阳光城于2020年10月14日发行的“20阳城04”债券理应于2022年10月14日支付回收本金以及2021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13日期间(简称“本年度”)的利息。
且“20阳城04”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2年10月13日,凡在2022年10月13日(含)前买入并持有该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年度利息。
对此,阳光城表示,因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融资环境叠加影响,以及公司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阳光城未能按期足额偿付“20阳城04”的回售本金以及本年度利息。
“20阳城04”将在2022年10月14日开市起停牌。
据了解,“20阳城04”发行总额8亿元,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6.67%,受托管理人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