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福建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强化措施、创新做法,积极探索构建全过程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监管体系,取得了初步成效。

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逐项逐条列明参建主体、属地管理、主管部门责任,形成可直接作为对照核查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责任追究的清单。对当前存在的审批制度漏洞进行补缺补漏,完善三层以上村民建房和集中统建住宅、既有房屋改扩建和影响主体结构安全的装修工程、限额以下农村公共建筑等审批监管制度。目前,全省九市一区本级和84个县(市、区)全部出台了农村建房安全管理配套制度,所有县(市、区)均成立了工匠协会,启动农村建房安全管理系统平台建设。

为抓好质量安全工作,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过“补”“管”“带”三举措,抓好乡镇工程施工技术监管队伍建设。“补”,即彻底“补”上农村自建房无专业技术人员监管漏洞,把施工关键节点和竣工验收到场巡查指导做实;“管”,即有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巡查,加快“管”出一支懂技术的工匠队伍;“带”,即有专业技术人员和镇村干部一起到现场巡查,加快“带”出一支懂技术的镇村干部队伍。目前,全省所有县(市、区)均明确了每幢新建农房、每个关键环节的乡镇工程施工技术监管人员。同时,建立工匠“带头人”负责制度,由带头工匠承揽农房建设业务,村民申请建房时需提供带头工匠培训合格证、施工合同等并提交乡镇审核把关。建立工匠评价制度,由建房村民、乡镇工程施工技术监管人员对工匠评价打分,将不良从业行为记录至工匠名录库,在本地区相关官网上公布。

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还制定出台了《关于强化农村自建房(三层及以下)施工关键节点和竣工验收到场巡查指导的通知》,将建设行为、脚手架安拆、现场施工安全等8个方面风险点列入现场巡查指导范围,且细化为35个检查细项和标准。同时,要求乡镇监管人员按照建设进度逐项检查,现场填写巡查表并拍照佐证,发现问题立即制止,提出指导规范建议、下达限期整改要求,存在重要问题未按要求整改的,不允许进入下一道施工工序。建立完整巡查台账,落实闭环管理,强化落实现场巡查指导、发现问题整改、纳入工匠评价等各项措施,强化建房安全闭环管理。

针对农民建房长期不规范、相关各方缺乏专业知识和风险意识的问题,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建房村民、镇村干部和工匠全部纳入培训,每年对全省工匠、镇村干部进行全覆盖轮训。创建市、县村镇建设站站长在线培训群和县级工匠协会群,对农村建房业务开展政策辅导、事故警示和经验交流。

为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强化农房质量安全保障,每年组织9个“崇尚集约建房”县开展创建工作,要求每个设区市每年培育一个农村建房安全样板县。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