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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为北京城建兴华地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显示,为满足大井项目建设需求,被担保人兴华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人民币14亿元,用于大井项目建设,期限为3年,由城建发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时,为满足谭家桥镇B-10-A黄山国际会展中心项目建设需求,被担保人京顺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黄山昱城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2.08亿元,贷款期限17年,本次担保涉及反担保。
城建发展的控股子公司黄山首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京顺公司100%股权,城建发展持有首联公司2/3股权,华龙旅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北京首农发展有限公司各持有首联公司1/6股权。
据此,城建发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华龙公司和首农公司各按贷款金额的1/6对城建发展提供反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日,城建发展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61.12亿元,占净资产比例66.53%,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21.49亿元,占净资产比例50.16%,无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