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人掏空所有积蓄买房,没想到是个‘半地下室’,这得多压抑啊?”

近日,南京市民崔女士致电扬子晚报/紫牛新闻热线96096反映,她在南京新生圩宝龙广场买了套一楼的期房,马上进入装修阶段,可室外地面比室内的地面高出五六十厘米,说好的全景落地窗也缩水了,不仅影响采光,而且室内地面低会导致气流滞留屋内,影响空气质量。


(资料图)

由于期房销售时未提及户型差异,她找到开发商要求退房,但遭到了拒绝。

市民投诉:室外地面比室内高,一楼成了“半地下室”

新生圩宝龙广场位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仙新路与恒发路交汇处,是个大型商住综合体项目,此前已有7幢住宅楼开盘,主推80到109平方米的二房、三房户型,现在正在售卖沿街商铺。去年9月,住宅楼5号楼、7号楼提前封顶,崔女士买的就是7号楼一楼小户型。

崔女士介绍,她和爱人都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工作,在附近置业是刚需。2021年底,他们听说新生圩宝龙广场推售小户型住宅,总价200万出头,地理位置和价格都符合心理预期,便带着家人前往看房。客厅朝南配全景落地窗、双卧朝南带飘窗,全屋通透明亮,还精装交付……看到样板间,一家人心动了,东拼西凑准备了首付款近百万元,选购了一楼的小户型。选择一楼,主要是一楼阳台外侧就是底商顶楼,两者之间无缝对接,从阳台能直接通达,可以当露台使用。

7号楼南侧连着商铺。

去年年底,崔女士听说7号楼提前封顶了,欣然前往探房,结果被“泼了一身冷水”。她发现现房与样板间存在很大差异,说好的阳台全景落地窗“缩水”了,下面是一米多高的实心墙体,上面窄窄的玻璃窗。此外,阳台外地面也比室内地面高出五六十厘米,入住这样的房子,给人的感觉像住进了“地下室”。

全景落地窗缩水,下面是实心墙体,上面是玻璃窗。

“买房时,我特地询问过室内外有没有落差,从屋内能不能到达屋外平台。当时销售言之凿凿,称室外和室内至少是等高,肯定不会高于室内的。”崔女士表示,直到购房签约时,销售人员也未告知存在户型差异,更未提及室内室外有高度差,协议上同样未提及有这个设计缺陷。这个设计缺陷也太奇葩了,把一楼变成“半地下室”,通风、采光、排水都会受影响,真在这里生活会非常压抑。此后,她多次找到开发商反映这个问题,并提出退房。开发商态度比较强硬,答复是按合同办。

记者调查:室内外有落差,销售表示原本也不知情

4月4日下午,记者来到新生圩宝龙广场看到,该楼盘正在建设中,沙盘显示此处将建设10幢住宅楼和一幢商业综合体,住宅楼矗立在商业综合体南北两侧。7号住宅楼南向沿街而建,一到三楼已经封上落地窗。该楼两梯四户,一楼房子南面外侧是商业房楼顶,边上建有女儿墙。因为室外比室内高,所以窗户高度只有楼上正常窗户高度的三分之二左右,采光、通风确实受到一些影响。而且从室内往外看时视线比较狭窄,有压抑感。

一楼窗户只有二楼的三分之二。

“我们四家全被骗了,销售口中说好的至少零落差,现实却货不对板。早告诉我们有房型差异,我们也不会买,一楼价格也没便宜多少。”面对将来交付的“半地下室”,另外两名一楼的买主望房兴叹,他们表示,和崔女士一家一样,买房时也问过是否存在落差,得到的答复是至少等高。发现问题后,不仅多次找过开发商,也打过12345投诉开发商涉嫌欺诈,但问题至今未能解决。目前大家的想法比较一致,能换房就换房,不能换房就退房。

从室内往外看时视线比较狭窄,有压抑感。

为了证明自己所言不虚,一位买房人当着记者的面,拨通了当时负责与他签约的销售人员。“我原本也不知道屋内外有落差,要是清楚的话,肯定会明确告知的。直到最近业主提出质疑,我也才知道这个情况。”该销售人员表示,当时新生圩宝龙广场在销售7号楼时,开发商以及现场负责人没有提及一楼存在户型差,向外推销时,大家都是以样板间为准。

7号楼底楼与样板间存在户型差,有没有明确告知?记者来到新生圩宝龙广场售楼中心寻找答案,结果现场几名销售对此情况也是模棱两可。一位销售人员告诉记者,此前已经开盘的7幢住宅已经卖出大半了,其中7号楼已经售罄,另外几幢楼也就剩下5楼以下待售。确实有部分住宅楼挨着商铺的,住宅首层和商铺是错位建设的,这样采光通风有保障。至于住宅首层地面与商铺顶楼屋面有没有落差,该销售人员表示不清楚,正常情况屋外比屋内要低一些,或者等高,这样不影响住户采光和通风。

该销售人员在样板间还表示,新生圩宝龙广场有最高限价,装修标准也不高,只收2000元/平方米,样板间除了可移动家具和阳台洗衣房以外的,就是最终交付标准。

部门说法:楼盘按规划施工,是否涉嫌欺诈已介入调查

室外地面比室内地面高出不少,有没有更改规划?销售中未明确告知,是否存在欺诈行为?记者就买房人关心的两个问题,采访了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该单位建交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到买房人投诉后,单位第一时间派人前去实地勘察,也调取了楼盘规划图纸,目前可以确认的是,该楼盘是按照规划盖的,建设上并无违规。规划图纸显示,7号住宅楼与南侧商铺之间建有女儿墙,7号楼首层地面比商铺楼顶面低50厘米。而从现场测量情况来看,这个落差正好50厘米。

“楼盘必须根据规划建设,多一厘米或少一厘米都不行,一旦改动验收会通不过,除非有特殊原因重新走流程申请更改规划,拿到新的许可方可改建。”该负责人介绍,买房人投诉时,曾提出让开发商将南侧商铺降低高度,做到与住宅首层室内地面等高,这种方案目前看来不可行。规划中,不管商铺还是住宅,在层高等方面都有相应的建筑标准,降低50厘米后,商铺就不符合建筑标准了。

“开发商是否存在销售欺诈行为,调查取证需要过程,目前已介入调查。”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接到多位买房人的投诉后,建交局、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已联合开展调查,也约谈了开发商。开发商态度还算诚恳,愿意和买房人商讨解决方案。此外,开发区管委会也会为双方搭建沟通平台,促进问题协商解决。

截至发稿前,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调查还未有结果。此事有何进展?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将进一步跟踪调查。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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