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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近日,全资子公司南山地产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南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87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南山地产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南山地产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南山地产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