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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上海清算所披露了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本期债券注册金额15亿元,基础发行规模0亿元,发行金额上限15亿元(含15亿元),其中,品种一初始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7.50亿元(含7.50亿元),品种二初始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7.50亿元(含7.50亿元)。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双向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

另外,品种一为2年期,在第1年末附加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1+1年);本期中期票据品种二为3年期。主承销商兼簿记管理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待偿还债券余额合计281.24亿元,其中一般中期票据余额165.00亿元,公开发行公司债余额93.26亿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余额3.50亿元,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余额10.00亿元,酒店ABS9.48亿元。此次募资拟用于置换前期偿还已到期债务融资工具的自有资金。

该债券发行日为2023年5月25日-2023年5月26日;起息日以及债权债务登记日为2023年5月29日;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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