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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广东省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工作指引(试行)》,文件明确了工业用地"标准地"的概念界定、实施计划、供地流程等。
值得注意的是,该文件详细列出了各城市各产业相应的"标准地"指标,包含固定投资、容积率、税收、研发投入等要求,并再次明确了将按"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为依据,推进各城市重点产业布局。
按发文计划,各城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到2022年30%的新增国有工业用地实施"标准地"供应,到2025年全面实行"标准地"供应。各城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即:产业园区,含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产业园等。同时,鼓励其他区域实行"标准地"供应。
此外,发文明确各城市在制定供地指标时,应参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按照"十四五"时期广东省制造业空间布局,明确本地区重点引进产业,在指标标准制定上体现差异。广东省制造业空间布局,主要分为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布局、以及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
其中,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布局包括新一代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智能家电、汽车、先进材料、现代轻工纺织、软件与信息服务、超高清视频显示、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包括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区块链与量子信息、前沿新材料、新能源、激光与增材制造、数字创意、安全应急与环保、精密仪器设备。
另悉,提及"标准地"的详细指标,投资强度上,最低标准在210-400万元/亩之间(含);税收上,最低标准在8-250万元/亩之间(含),跨度较大;容积率最低标准则在0.5-1.2之间(含);研发经费投入强度最低标准则在0.3%-3.1%之间(含),最高为医药制造业,以及仪器仪表制造业。
该文件还明确了相应的供地流程。供地前,对工业用地集聚区开展区域评估,主要包括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等事项。实施供地,并且供地后,在项目竣工、投产时,按照供地时的具体指标进行验收及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