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发布《神农架林区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该阶段性政策至2023年12月30日止。
通知显示,区内中低收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即开户之日起连续缴存满6个月的,可通过自主缴存方式提高公积金月缴存额,自主缴存金额参与贷款额度计算。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方面,神农架提出“认贷不认房”,即:对缴存职工家庭成员中(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又未申请开具异地贷款缴存证明的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按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每一个缴存职工家庭仅限一次。
文件显示,神农架林区还将延长贷款期限。缴存职工所申请的贷款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即:贷款期限=法定退休年龄+5-主借款人实际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