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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阳光100中国发布公告,原告于2023年6月5日向该公司发出传讯令状,指称该公司未能根据原告(作为卖方)与该公司(作为买方)于2021年9月27日签订的回购协议在回购日期支付回购价格。

7月3日,原告就该法律诉讼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了一份申索陈述书。申索陈述书就该公司涉嫌违反协议的行为提供了进一步的细节。除其他补偿措施外,原告要求(a)6310.1万美元的未偿还本金;(b)1252.03万美元的未偿还应计利息;以及(c)进一步及╱或损害赔偿。

该公司正在就该法律诉讼寻求法律意见,并将根据上市规则在适当的时候以公告的形式向该公司的股东和潜在投资者通报与其有关的任何进一步重大发展。

此外,该公司股份继续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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