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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甘肃张掖市高台县发布《贯彻落实甘肃省促进经济稳中有进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措施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执行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措施提出,接续实施阶段性住房支持政策。由县住建局会同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出台阶段性住房支持政策实施方案,向在高台县城市规划区内购买首套刚需商品住宅、改善性商品住宅、生育二孩以上家庭购房人发放购房补贴。同时,向引进人才及招商引资落地企业相关人员在高台县城市规划区内购房的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人员及执行期限以实施方案为准。
有效满足房地产合理融资需求。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降低商业性个人住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提高商业贷款额度、延迟个人房贷还款时限等差别化信贷政策,稳定开发贷款和建筑企业信贷投放,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采取保函置换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用于项目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限定面积、限定租金,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城市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严格执行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按规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到期后恢复缴存比例或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影响。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适度提高全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
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举办“汽车消费季”主题促销活动。充分利用五一、十一黄金节点,举办大型车展。分阶段开展油品、家电促消费活动,汽车油品餐饮联合促消费活动,进一步释放大宗消费潜力。严格落实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对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置且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加快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替代,优化限行措施,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方便车辆通行。
有效提振旅游市场消费。严格落实公休假制度,积极落实《张掖市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两兑两降四增三翻番”优化政策,加快兑付奖励资金,助力文旅市场提振复苏。新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申请暂缓缴纳保证金,补足期限均延至2023年3月31日。结合干部职工工会福利全面推广张掖文旅年卡,推动“张掖人游张掖”。组织重点文旅企业赴外开展宣传营销活动,对赴外参加活动的企业适度补贴差旅费用。对提供广告和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按应缴费额的50%减征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