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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晚间,北大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发布诉讼更新。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法院于3月31日公布判决。随后,第一被告人、第二被告人及另一同案被告就该判决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资源控股最近获悉,高级人民法院已于8月14日就上诉作出判决,裁定(其中包括):撤销该判决;第一被告人须偿还原告未偿还本金约人民币5.09亿元,连同利息;原告就自第二被告人所持有若干地块拍卖及销售所得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原告就自第五被告人所持第二被告人全部股权拍卖及销售所得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第二被告人就所述第一被告人应付金额负有连带责任。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
据悉,第一被告人为香港琥咨有限公司全资拥有附属公司。资管控股于2022年3月14日完成出售香港琥咨100%股权后,第一被告人不再为集团成员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年报所披露,集团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年度综合财务报表中确认拨备约人民币2.95亿元,即集团管理层所作出对集团有关诉讼的成本及赔偿最佳估计金额。
据此前报道,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3月31日就一项民事法律诉讼公布判决,同案被告包括开封博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二被告人」)及重庆盈丰地产有限公司(「第五被告人」),两者均为资源控股间接附属公司。
根据判决,原告北京德隅源通科技有限公司指控开封博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被告人」)于2019年自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获本金金额人民币10亿元贷款,由(其中包括)第二被告人所持有若干地块抵押及第五被告人所持第二被告人全部股权之股权抵押所担保。
第一被告人未能偿还贷款及未偿还本金为人民币5.90亿元。华能信托随后将贷款及抵押物转让予原告,原告对众被告提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