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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达的《关于对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胡冉、范时杰、林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指出,奥园美谷2021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净利润和扣非后净利润与定期报告中披露的经审计数据存在较大差异,信息披露不准确。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公司董事长胡冉、总经理范时杰、财务总监林斌作为信息披露负责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奥园美谷、胡冉、范时杰、林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奥园美谷表示,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