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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防范化解冬春季节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印发《全省住建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在全省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对建筑施工、市政公用设施、物业管理区域、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四个方面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提出了重点要求。
《实施方案》要求,在建筑施工方面,要督促落实工程参建各方全过程消防质量管理责任。结合冬季施工特点,加强保温等材料以及电气设备等采购进场、检验验收等工作,确保有燃烧性能技术要求的建筑材料达到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确保消防工程施工质量达到消防验收标准;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按要求设置和配备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有效。
在市政公用设施方面,要督促燃气企业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结合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义务,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隐患;强化安全用电意识、规范动火作业审批管理,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强化城市供水安全监管工作,各地要督促供水企业对厂区加大巡查和监控力度,强化对液氯等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建立健全危险化学用品使用台账;各地要切实抓好城镇城市公园(动物园)、生活垃圾处理、排水等市政重点行业冬春火灾安全防控防范和排查工作,积极开展冬春季防火安全教育培训。
根据《实施方案》,在物业管理区域方面,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消防、电梯、充电桩等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提高日常安全巡查频次,落实夜间巡逻检查,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配合相关部门纠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行为,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在楼道、楼梯间停放或充电的,要及时督促清理。组织业主清理楼道、走廊等区域的杂物,开展消防通道违法停放车辆清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此外,在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方面,要督促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执行《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结构和用电设施安全可靠。持续强化全省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管理,集中整治户外广告设施占用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或逃生出口等违反安全疏散、灭火救援、建筑防排烟等相关安全规定的问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紧盯不放,督促责任主体整改到位,确保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