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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言人付凌晖称,从今年8月份开始,国家统计局首次增加发布服务零售额这个数据。

观点新媒体获悉,服务零售额主要是指企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户)以交易形式直接提供给个人和其他单位非生产、非经营用的服务价值的总和。

旨在反映服务提供方以货币形式销售的属于消费的服务价值,包括交通、住宿、餐饮、教育、卫生、体育、娱乐等领域服务活动的零售额。

从统计口径来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侧重于反映实物商品的消费,包括商品零售和餐饮收入,但是没有包括餐饮服务以外的其他服务消费,难以全面反映消费市场的发展情况。

为此,国家统计局开展了贸经统计方法制度改革,拓展消费统计的范围,建立反映服务消费发展情况的指标,即服务零售额。

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服务零售额的差别来看,这两个指标有一定的交叉,主要交叉是在餐饮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个是商品零售额,一个是餐饮收入。因为餐饮收入本身是服务性消费,在服务零售额当中,不仅包含餐饮收入,也包含交通、住宿、教育、卫生、体育、娱乐等各方面的服务活动的情况,能更好反映服务消费的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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