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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法院预重整决定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通知书的公告。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沈阳商业城收到沈阳中院的决定书,经佛罗伦思申请,沈阳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同时,根据通知书,沈阳中院指定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组织开展预重整指导工作。

在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就重整事项进行沟通谈判,临时管理人亦可在预重整工作基础上开展后续工作,为重整工作赢得更多时间,加快整体工作进度,有效增加重整成功率。

沈阳商业城进入预重整程序,有利于提前启动公司债权债务及经营工作的清理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申报登记与审查、资产调查、审计评估工作等,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重整事项的反馈意见和认可程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可行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

沈阳中院决定对沈阳商业城启动预重整,不代表其最终受理公司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沈阳商业城将积极保持与法院、监管机构、政府有关部门、债权人、临时管理人等相关方的沟通工作,继续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各项工作,大力推动预重整及重整程序。但重整能否被法院最终受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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