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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恒盛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除了在全年业绩披露集团有若干借款已经逾期之外,于2023年4月8日,集团另一项本金为数人民币30.59亿元的借款并无按照贷款协议内的还款时间表偿还,因而构成相关贷款协议项下违约事项。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于2022年12月31日,此项借款已因其他违约事项而被视为违约并已在该等公告内作出披露。
恒盛地产目前正就违约寻求法律意见,以期透过适当方式应对相关事宜。此外,恒盛地产亦不断努力获取资金以偿还欠款或就该等借款寻求延期或再融资。
恒盛地产正在持续评估违约对集团的法律、财务及营运影响。董事会将密切监察上述事宜的发展。
另据此前报道,于2022年12月31日,恒盛地产集团分别为数人民币32.74亿元及人民币16.22元的借款本金及应付利息已逾期。
本金金额共计人民币77.97亿元的部份本金和借款的利息在贷款期间曾经逾期,虽然有关逾期金额其后已经于2022年12月31日前付清,该等借款于2022年12月31日依然被视为处于违约。
此等构成违约事项,于2022年12月31日,亦导致若干除以上所述的本金金额人民币48.37亿元的借款出现交叉违约。2022年12月31日后,若干本金金额人民币29.12亿元的借款并无按照贷款协议内的还款时间表偿还,因而构成相关贷款协议项下的违约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