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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委、市政府日前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夫妻双方中至少一方为荆门市户籍、在市内医疗机构生育三孩的家庭,每月发放5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满3周岁。对夫妻双方中至少一方为荆门户籍、女方年满35周岁、未曾生育过子女、确需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家庭,按每户累计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辅助生育补助金。对夫妻双方中至少一方为荆门户籍,在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三区购买首套或改善型普通住房的生育二孩及三孩家庭发放购房补贴,其中二孩家庭给予一次性补贴2万元,三孩家庭给予一次性补贴4万元。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职工家庭在荆门市购买首套或改善型住房时,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到规定限额的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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