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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龙商业管理控股有限公司5月3日公布,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上海宝龙商业已与旭辉集团订立五份销售代理协议,据此,上海宝龙商业须于2022年12月9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止的初始期间,就独家物业独家提供销售代理服务,经双方相互协定可将期限延长一年。
作为取得独家物业的独家销售代理权的代价,上海宝龙商业已经向旭辉集团支付保证金,金额合共约为人民币3亿元(约3.317亿港元)
观点新媒体查看公告了解,独家物业包括旭辉集团旗下分别位于中国南昌、合肥、昆明、江阴及洛阳的五个物业开发项目的商铺及商业场所,总建筑面积合共为36,891.26平方米。
上海宝龙商业须于2022年12月9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止的期间,就上述独家物业独家提供销售代理服务,经双方相互协定可将期限延长一年。上海宝龙商业可就相关独家物业的每宗成功销售收取相当于交易价格约8%至10%的佣金费用,
作为取得独家物业的独家销售代理权的代价,上海宝龙商业必须且已经向旭辉集团支付可退回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共约为人民币3亿元。保证金以集团的内部资源拨付。
对于本次合作,宝龙商业认为,透过与旭辉集团合作就旭辉集团开发的商业物业进行销售代理业务,本集团可进一步扩充和拓展本集团的业务,扩大本集团的收入基础,提升本集团的盈利能力,为股东带来更佳回报。
“尽管保证金不附利息,但考虑到中国存款利率普遍较低,而本集团于过往三年的经营活动一直产生现金流入净额为其营运提供资金,故此本公司认为(i)根据销售代理协议提供销售代理服务的潜在回报,会超过将保证金存放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可能产生的潜在利息收入,及(ii)支付保证金对本集团的营运资金状况及流动性不会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