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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中南建设2023年4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受理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深交所对该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此前于3月28日,中南建设还披露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1.48亿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份数的30%。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而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临沂春风南岸项目、青岛即墨樾府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
中南建设表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房地产业务健康发展,增强公司的抗风险和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可行性论证,但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实施,可能受到宏观经济状况、政策调控及其他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在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前有发生调整的可能性,也面临项目实施后不能完全实现投资预期效果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