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等11个部门联合制定出台《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办法(试行)》,成为全国首个数据知识产权领域规范性文件。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据悉,《办法》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主体、客体、原则、程序、登记证书效力及部门职责等作出全面规范。

《办法》明确,通过登记前存证、登记中公示、登记后撤销,明晰数据权益归属;通过明确登记证书效力,激发数据处理者创新创业创造;全面规范数据登记和使用行为,形成多元参与的数据要素治理体系。

另据了解,全国首个多跨贯通的“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自今年4月上线以来,已实现与6家存证平台、3家公证机构、4家交易平台打通,并以申请人自愿为前提,为企业提供免费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实现了存证、登记、交易转让全流程在线办理。该平台属于“浙江知识产权在线”的子场景,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均可搜索登录,申请人提出经区块链存证或数据保全公证后,对数据知识产权进行登记,颁发登记证书,可用于数据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和权益保护。目前,登记平台共受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26件、公示12件、登记3件。

同时,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地方实践初见成效。杭州、舟山、台州等地积极推进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已有14家数据企业通过数据知识产权质押实现融资9700万元;宁波、嘉兴、舟山等地探索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运用风险分担机制,落地全国首单数据知识产权被侵权损失保险;衢州探索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中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工作。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