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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北京市商务局发布《关于发布2023年度鼓励发展商业品牌首店首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据观点新媒体获悉,对在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021年11月1日(含)以后在京新开设国内外品牌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北京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店面装修(含装修设计费、设备购置及配套硬件设施建设)、已支出的房租(不超过12个月)之和超过50万元,业绩稳定且具有良好成长性,给予资金支持。

其中,零售企业按照项目核定实际投资总额的最高50%,亚洲首店最高给予500万元支持,中国(内地)首店最高给予200万元支持,北京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餐饮企业按照项目核定实际投资总额的最高20%,最高给予50万元支持。

此外,对2021年11月1日(含)以后引进在京纳统零售企业设立的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签订2年及以上入驻协议,在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引进方,按照每新增引进1个满足以上条件的店铺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

对在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022年11月1日(含)以后在京举办的国内外知名品牌新品发布活动的场租、搭建、宣传推广总费用的50%,服装服饰、化妆品、腕表、箱包、金银珠宝等时尚消费类新品发布活动最高给予200万元支持,其他消费品牌新品发布活动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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