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2月15日,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小商品城间接控股子公司义乌购拟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以货币资金的方式为被资助人提供委托贷款4,800万元,期限2年,年化利率5.5%;

小商品城间接控股子公司浙江义乌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与伊厦成都国际商贸城股份有限公司(“被资助人”)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约定义乌购通过该行以货币资金的方式为被资助人提供委托贷款4,800万元,期限2年,年化利率5.5%,用于被资助人日常经营。被资助人提供其所持有成都国际商贸城1号楼写字楼对本次交易进行担保。

被资助人为义乌购的参股股东,公司持有义乌购51%的股份,被资助人持有义乌购24%的股份。

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小商品城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2.6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80%;小商品城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5.45亿元,占小商品城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73%;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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