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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2020年9月,中山火炬工业联合有限公司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分别要求中炬高新按双方于1999年至2001年期间签订的两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及相关补充合同的约定将两块面积为1,043.8251亩(以下简称:案件一)、1,129.6675亩(以下简称:案件二)土地使用权交付并办理不动产权证到工业联合名下。

2021年12月,工业联合向中山中院申请将中炬高新子公司广东中汇合创房地产有限公司作为案件的共同被告参加诉讼。经中山中院审查后,中汇合创被追加为被告人,与公司共同参加本案诉讼。

2022年6月,中山火炬工业联合有限公司就其中两起诉讼提交增加诉讼请求的申请,要求中炬高新承担不能交付土地的违约责任,返还已经支付的土地转让款合计65,654,038.00元及截至2022年6月23日的利息80,017,756.06元,并按市场价格赔偿合计2,173.4926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溢价经济损失5,151,177,462.00元。

目前上述案件处于一审阶段,尚未作出判决。近日,中炬高新、中汇合创收到法院传票及证据交换通知书等文件,工业联合向中山中院提出调整诉讼请求,内容如下:

案件一中,如被告无法依约履行上述交付土地使用权以及协助将该土地使用权的不动产权证办理至原告名下的义务,则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市场价格向原告赔偿上述中山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面积为1,043.83亩的土地使用权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575,643,074.74元。

案件二中,若被告无法履行上述义务,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上述中山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面积为1,129.6675亩的土地使用权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21,280,541.11元。

上述两个案件金额共计人民币1,196,923,615.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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