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于新建住宅建筑电梯设置,征求意见稿要求,入户层为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且轿厢深度不应小于1.40米,宽度不应小于1.10米,呼叫按钮的中心距地面高度应为0.85米至1.10米。

征求意见稿提出:

●公共楼梯设置:楼梯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米;楼梯井净宽大于0.11米时,必须采取防止坠落和儿童攀登的措施。

●电梯设置:入户层为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且轿厢深度不应小于1.40m,宽度不应小于1.10m,呼叫按钮的中心距地面高度应为0.85~1.10m。

可容纳担架电梯采用宽轿厢时,轿厢长边尺寸不应小于1.60m,轿厢短边尺寸不应小于1.50m;采用深轿厢时,轿厢宽度不应小于1.10m,轿厢深度不应小于2.10m。可容纳担架电梯的电梯轿厢门净宽不应小于0.90m。

既有住宅建筑加装电梯不应降低结构安全性和影响正常使用功能。加装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320kg,轿厢门净宽不应小于0.80m。

●配套设施:住宅项目应配套建设机动车停车场所;配套车位数量应根据当地机动化发展水平、住宅项目所处的区位、用地及公共交通条件综合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应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应设无障碍停车位。

●场地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集中绿地宽度不应小于8米;集中绿地中,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绿地面积不应少于三分之一,并应设老年人和儿童活动场地。此外,住宅建筑应配建附属道路,应与住宅单元出入口、老年人和儿童活动场地无障碍联通,并应与城市或镇区道路的人行道联通形成无障碍步行系统。

●套内空间:卧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m2;层高不应低于3.00m;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5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局部净高低于2.50m的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卧室、起居室和厨房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当布置在半地下室时,应合理布置,采取必要的通风、防潮、排水及安全防护等措施。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5m2。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其他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厨房和餐厅的上层。卫生间地面应采用防滑铺装,地面静摩擦系数(COF)不应小于0.6。厨房、卫生间、封闭阳台与相邻空间地面的高差不应大于0.015米,并应以斜坡过渡。

●光环境: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

住宅采光应符合:每套住宅卧室、起居室、厨房均应有直接采光;每套住宅中侧面采光的采光系数平均值满足2.0%的居住空间至少应有1个;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4个时,侧面采光的采光系数平均值满足2.0%的居住空间至少应有2个。 综合新华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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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取消”?

新版规范未见相关条款

记者注意到,新版规范未见备受关注的“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条款。增加了“对于既有住宅建筑加装电梯,在按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协商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应允许适当降低相邻住宅日照标准”的条款。

“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条款受关注

2019年2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曾就《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在内的38项工程建设规范一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其中,《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中第2.4.6条“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受到广泛关注。这也是住建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确提出房屋应以套内面积来进行交易。

这份征求意见稿文末附的起草说明中提到,“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是居民关注的焦点问题,关系到每个住宅用户的切身利益。目前,我国住宅建筑主要以建筑面积进行交易,这样会出现同一项目的建筑面积相同而套内使用面积不同的问题,以此加剧“公摊面积伤民”的矛盾。

由于此条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019年的2月24日,新华社发布《权威专家回应“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文章。

专家解释,规范征求意见稿中拟将住宅交易的面积统一按套内使用面积计算的做法主要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解决套内建筑面积相同而住户使用面积不同的问题。由于我国地域差异大、住宅结构类型多等因素,造成住宅墙体厚度不同,导致套内建筑面积相同的情况下,而套内实际可使用面积不同。二是解决住户使用面积不透明的问题。按套内使用面积进行计算易于住户自行测量,实现“所见即所得”。

新版规范未见相关条款

不过,“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表述,只在首份公开征求意见的《住宅项目规范》中出现。第二次发布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和2022年3月15日发布的最新征求意见稿中,均未再提及“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我国住宅面积计算方式主要采用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其中,大部分城市采用建筑面积交易,而重庆自2002年起已采用套内建筑面积交易,至今已20年。

“房屋买卖涉及三个面积,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和实际使用面积。”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建筑面积包括房子的面积和外面楼梯、过道面积,“这些肯定是购房者需要承担的;套内面积讲的就是房子的外墙,这个墙以内的地方,因为墙有厚度,而厚度是不能用的,但是这块面积还是属于购房者的。”严跃进说,民众之所以关心公摊面积,也是因为相应房屋面积的计算比较模糊,“如果开发商能够算得很清晰,那么大家买房的时候就会知道自己需要付出的购房成本”。

其实,关于取消建筑面积(公摊面积)的争议一直存在,由于建筑面积的“销售习惯”形成已久,一旦取消也的确存在市场上两种面积标准并存的尴尬。有专家认为,公摊面积是客观存在的,取消公摊面积,物业费、取暖费等都按照套内面积缴纳,“这种想法不太实际”。

另一方面,通过法律法规统一厘清“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等关键概念,防止有人“浑水摸鱼”,确保销售计价体系整齐划一,保证公平透明有序才是市场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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