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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披露主承销商关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未按期足额偿付本金及利息的处置进展公告(2022年12月)。

观点新媒体获悉,新华联控股由于疫情影响,经营性现金流持续紧张,导致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于2020年3月6日未能按期足额兑付本息,本息及逾期违约金仍未偿付。

该债券简称“15新华联控MTN001”,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6.98%,截至到期兑付日本期未偿付本息金额为10.698亿元。

债券主承销商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后续,主承销商将保持与发行人及债券持有人的密切沟通,做好相关后续工作。督促发行人定期披露最新经营情况、资产抵质押情况、股权转让情况、资产重组情况、债务化解方案等影响本期债券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促发行人筹措偿债资金及罚息。严格按照银行间市场相关规定做好主承销商的信息披露,定期披露后续违约处置工作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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