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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前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阳光股份于今日收到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知,其于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9月13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8,690,100股,减持股份比例为1.15%。

据了解,减持价格区间为2.87元/股-4.57元/股。减持完成后,截至2022年9月13日,北京燕赵持有该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1,326,2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

公告表示,2006年,阳光股份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3股对价股份。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截至2006年12月31日,北京燕赵持有该公司股份32,156,756股,占总股本的11.01%,其中持有公司限售股份32,156,7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1%。

此后,北京燕赵曾多次减持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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