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据“光耀集团管理人”微信公众号披露,根据光耀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光耀集团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方案》财产处置的程序,管理人将对光耀集团名下破产财产进行处置,首次拍卖将根据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价作为起拍价,同时结合拟处置的财产实际情况采取分项、部分打包或者整体打包。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本次拍卖的破产财产为光耀集团名下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商住楼、综合楼、办公用房、商铺、餐饮、商场、车位等。其中包括,光耀集团名下的惠府国用(2003)第13020700079号土地使用权以及惠州市东平半岛13号小区未办证综合楼整体处置,评估价约2862万元,将以评估价进行公开拍卖。

管理人拟在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处置上述17项破产财产,相关拍卖安排如下。挂网日期为2022年1月25日,开拍日期于2022年2月25日10时至2022年2月26日10时止。

据观点新媒体此前报道,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11日依法裁定受理光耀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18年2月26日指定深圳市金大安清算事务有限公司及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光耀集团管理人,负责光耀集团重整工作。2021年9月8日,惠州中院作出(2017)粤13破19-67号裁定书,裁定终止光耀集团重整程序并宣告光耀集团破产。

资料显示,光耀集团破产处置具体方式涉及8项:1.对于光耀集团名下的土地使用权采取单独处置。2.对于光耀集团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及有相应的地上建筑物的采取整体处置。3.对于光耀集团名下同一项目或小区的商场、餐饮、商铺、办公用房、停车位,首次拍卖采取整体打包处置。4.对于光耀集团名下荷兰水乡一期商住楼、八期综合楼采取单独处置。5.对于光耀集团名下住宅采取分套单独处置。6.对于光耀集团名下车辆、股票采取单独处置。7.对于光耀集团名下对外投资股权,管理人将另行制定拍卖方案通报债权人后开展拍卖工作。8.对于光耀集团名下“翡俪港”八期项目及“东平4号地”等破产财产因涉及复工复建问题,管理人将另行制定拍卖方案通报债权人后开展拍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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