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求职设上限、晋升受阻碍和婚恋被嫌弃之后,大龄劳动者又被补了一刀——近日,合肥市发布通知,将刚需房购买者的年龄资格卡在35周岁以下。

通知一出,引来各方热议。有人说这是懒政,以35岁为界限搞“一刀切”,人为地给大龄劳动者的安居之路设限;有人说这是歧视,武断地将中年人等同为非刚需购房者,是年龄歧视蔓延至消费领域的表现。

对于网友的质疑,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回应称,这一规定主要是保障青年人购房的需求,并未排除35周岁以上购房者的购房资格,对于35周岁以上的购房者,可参加普通购房者摇号购房。根据合肥市相关规定,刚需购房者摇号先于普通购房者,而刚需购房者在本类别选房资格摇号未中的,还可参与普通购房人选房资格摇号。

及时回应并没有平息怨气。有网友认为,这条规定意味着合肥35岁以上的人不仅被剥夺了购买刚需房的资格,而且丧失了一次摇号机会。一位人民网网友的留言让人动容:我们来自农村,一直想依靠自己力量买房,在攒够首付之际,却因超龄被排除在刚需人群之外。

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35岁,是青涩与成熟的分水岭,既象征着沉稳、干练和睿智,也意味着压力、担当和责任。现如今,在35岁前走上人生巅峰、实现财务自由的人只是少数,在这个年龄段里,更多人还窝在狭小的格子间里,日复一日地为稻粱谋。

日前,住建部约谈广州、合肥、宁波、东莞、南通5个城市政府负责人,要求他们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性,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切实扛起城市主体责任,确保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由此看来,合肥规定刚需购买者年龄资格的初衷,也许是为了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但判断刚需与否是个技术活儿,要结合城市发展水平、收入条件、家庭情况等因素综合考量。以35岁为标准搞“一刀切”,拍脑袋定、拍大腿干的做法,既无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又伤害了大龄劳动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35岁,不是人生从盛开转向衰败的“枯荣线”,不是判定社会财富多寡的“指示牌”,更不是决定购房者刚需与否的“硬指标”。如果一位中年人认真工作、努力赚钱,却依旧租住在狭小的地下室里,在我看来,他的需求依旧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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