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广州市幼儿园条例》已获批准,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自1997年2月5日起施行的《广州市幼儿教育管理规定》同时废止。《条例》指出,幼儿园建设和管理要以公益性、普惠性为导向,坚持政府主导、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明确每个镇、街道至少设立一所公办幼儿园,常住人口10万人以上的镇、街道按照人口比例增加公办幼儿园;幼儿园可以根据本园实际情况安排教育内容和方法,但不得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不得开展违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违反《条例》相关规定将面临最高2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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